经会计分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将下列同学拟定为正式党员,为确保新转正的学生党员质量,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班级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会计分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06月02日至06月06日,共5天。
4、公示联系处和受理电话
举报电话:0573-87571191
会计分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共11人)
12会计1班 王昊宜 高 鑫 马倩倩
12会计2班 黄静宜 刘 芳
12会计3班 黄晨茜 郑洁幸
12ACA1班 倪陈滢 娄莎莎
13ACA班 谢峥嵘 胡 玥
会计分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共6人)
12财务管理2班 黄鹏飞 朱 琳
12财务管理3班 周珍珠
13财务管理1班 王 华
13CMA班 徐佳祺 谢德健
会计分院学生第三党支部(共8人)
12审计1班 陈倩雯 周珊珊 楼丹丹 陈 超
12资产评估1班 姚靓雯 陈 豪
13资产评估1班 张一沁 缪佳萍
东方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