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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24 作者: 点击数:
2013——2014第二学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会计分院“推优”工作已经结束,经各团支部组织,分院团总支审核,分院党总支讨论决定以下学生(见附件)作为本次分院“推优”份子,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3月24日至3月26日,共3天。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97
2013-2014第二学期推优名单.xls
会计分院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