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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转发创业学院《关于举办我院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12-12    作者:    点击数:

会计学院各老师与学生: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竞赛的育人作用,提升我院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转发创业学院《关于举办我院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请会计学院各老师与学生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参与。

本次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业学院截止日期为2025321日,请会计学院参赛学生于314日前将申报书等要求的材料发送至邮箱871213766@qq.com,纸质材料交至4510办公室,以参与会计学院材料初审,审核完毕后报送创业学院参赛。

其他要求详见转发的通知原文。

会计学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7815912935


会计学院

20241212



关于举办我院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竞赛的育人作用,提升我院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浙江省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作品,决定举办我院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竞赛方式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三、竞赛流程

1.报名阶段(202412-20253月)

报名参赛的团队于2025321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作品相关材料电子稿(以“姓名+第七届挑战杯”命名文件)发送至邮箱dxscxcylm@163.com,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至一号实验楼512办公室。

2.网评阶段(20253月)

创业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完成网评,筛选出决赛作品进入答辩环节。

3.决赛答辩(20254月)

决赛形式为主题陈述5分钟+答辩3分钟,评委对每位选手进行现场打分,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参赛资格。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561日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学生科研项目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向的作品)、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本次竞赛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参加答辩人数不超过2人,每件集体作品学生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创业学院颜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089

附件1.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2.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汇总表

创业学院

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