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启动我院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二、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
4.已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不再予以立项推荐。
四、申报办法
(一)个人(团队)申报
项目申报需由学生个人(团队)申请,并于12月18日前,统一上报书面材料到4教510。书面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2)一式1份。申报书须同时报送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871213766@qq.com。
(二)学院初审
在学生个人(团队)申报后,会计学院将进行初审后再行上报。
以上申报事宜如有不明,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7815912935
会计学院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