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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会计分院经民主评选及评优考核小组研究后作出如下决定,现予以公示。
1.2016-2017学年优秀教师:陈趣
2.2016-2017学年先进工作者:徐玲敏
公示期: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3日
如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3日前反馈到书记邮箱:kjshuji@163.com
联系电话:87571188
会计分院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