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计分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将下列同学拟定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为确保新发展的学生党员质量,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班级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会计分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12月1日至12月5日,共5天。
4、公示联系处和受理电话:
联系电话:18967378399
电子信箱:kjfydj2013@163.com
会计分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共23人)
13会计1班: 沈佳丽 刘 丰
13ACA班: 林张慧
14会计1班: 屠含梦 朱雨蕾 张子妍 李 月
14会计2班: 吴雨斐
14ACA班: 陈欣宇
15会计2班: 陈肖肖
13审计1班: 张芸芸 张卢意 肖 露 余嘉莹
13审计2班: 杨钰琳 张晨曦 毛炫苏
14审计1班: 黄 唯 叶芷希
14审计2班: 胡歆笛
15审计1班: 何子维 舒展
15审计2班: 陈宏宇
会计分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共19人)
13财管1班: 赵丁雅 卓初阳
13财管2班: 张 毅 蒋绘伊 麻郑迪 肖云飚 张 红
13资评班: 杨鑫璐
13CMA班: 宋 茵 徐鼎滟
14财管1班: 何茜茜
14财管2班: 陈 邵
14资评班: 俞 力 沈 芳 陈英挺
14CMA班: 范露娜 赵真颖
15财管1班: 吴慧敏
15财管2班: 黄泽诚
东方学院会计分院党总支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