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网站首页 - 党群之家 - 理论学习 - 正文
关于会计学院严鑫等40位同志确定为拟发展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0-11-18    作者:    点击数: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通过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部考察推荐、党总支审议通过,认为严鑫等40位同志(名单见附件)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公示时间5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支部、学院党总支反映。

   学院党总支:

   电话:0573-87571191

   电子邮箱:1247095448@qq.com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

202011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