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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儿童过节费的通知

时间:2012-05-10    作者:    点击数:

各分院、各部门:

2012年“六一”儿童节将至,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教职工15周岁以下(1998年6月1日后出生)的子女发放过节费,夫妻双方在本院的(包括浙江财经学院),请随母亲方登记。请于5月25日前将登记表交人事组织部,联系电话:87571142

人事组织部

2012年5月10日

附表:教职工15周岁以下子女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