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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2011-2012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2-05-15    作者:    点击数:

各分工会、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三育人”活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推动新形势下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落实学校以育人为中心的根本任务。在全校开展评选2011-2012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以教师为主,兼顾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者。

校级先进个人:3名。

省级先进个人:1名。

二、评选条件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人民教师光荣职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刻苦钻研业务,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业绩突出;教书育人,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育人效果好,受学生爱戴,得到同事肯定。

三、评选程序

1、先进个人经各分院各部门民主推荐,由所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学院工会。

2、根据候选人事迹介绍,通过东方学院党政办公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3名。在校级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1名先进个人参加省教育工会“三育人”先进的评选。

3、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省级推荐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活动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要求各单位在广泛深入地开展“三育人”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各分工会要在党总支领导下,注重推荐、评选活动的过程性,把先进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载体和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大力弘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榜样事迹、科学精神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三育人”活动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认真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在本分院、部门中形成一个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风尚。

2、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尤其是要积极发动学生参与评选。

3、每个分工会推荐1名 “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表内填写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一式二份,同时撰写上报一份15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及1张一寸数码照片。上述材料于5月22日前发至邮箱447455914@qq.com,纸质材料送至院工会办公室(行政楼A508)。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东方学院工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