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毕业论文二辩的老师、学生:
会计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二次答辩安排如下:
1.时间:6月1日(周二)下午1:00;
2.地点:会计学院4号教学楼,具体教室见附件;
3.请24位同学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否则取消本学期毕业答辩资格;
4.请仔细阅读“答辩记录本(电子稿)填写流程”,提前下载附件《答辩记录本》并填写封面;
5.答辩的学生务必带上电脑及U盘。同时请将答辩记录本拷贝至电脑,否则将影响正常答辩;
备注:答辩信息若有错漏,请及时联系0573-87571196,罗老师。
上一篇:关于2020级本科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会计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答辩顺利举行
Copyright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电话:(86)573-87571010 | 传真:(86)573-87571010 | 邮编:314408
微信
微博
直播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