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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海宁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6-03-07    作者: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6年海宁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院:

2016年海宁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勇立潮头,勇当标杆,全力落实“两个年”活动,打好“十三五”开局当头炮,组织课题攻关,努力推出一批富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优秀成果。

二、具体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分为三大类,即专项类、指南类和自选类,统一申报和评审,三类课题均面向所有申报对象。

2.申报专项类、指南类课题必须符合《2016年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此方向设计具体题目,否则,不予评审;自选类课题不设选题方向。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鼓励跨单位组成联合课题组。

4.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6日,请申报者填写《2016年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包括电子稿),报送科技服务部,电子稿请发:dfkjb@zufe.edu.cn

5.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选题内容、申报者的论证、设计内容、研究力量、前期研究成果等情况,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列为海宁市社科研究入围课题的,由市社科联发文公布。

6.入围课题成果必须在9月30日之前完成,对按时完成的课题按照《海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给予结题,并对结题课题给予经费资助。

7.市级领导的课题和已被有关部门(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列入申报范围,各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立项的优秀课题,可以申报。

8.市社科联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本次申报课题应当在1个以上。

9.专著类成果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附件:1. 2016年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2016年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1

2016年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一、专项类

1.海宁市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试点研究

2.接沪融杭战略研究

3.县域制造业营商成本分析及核心竞争力再造研究

4.海宁招商选资新视野新突破研究

5.海宁皮革城发展战略研究

二、指南类

(一)地方历史文化研究

1.海宁潮文化、盐官古城文化发掘研究

2.海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研究

3.海宁名人事迹、名人作品研究

4.海宁市家族文化、士人文化研究

5.海宁市“两山夹一水”研究

6.海宁方言保护和传承研究

7.海宁市地方宗教信仰研究

8.海宁元宵灯文化研究

9.晚清民国海宁商人研究

10.海宁海外华侨研究

11.沪杭铁路史事及其对海宁发展启示研究

(二)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1.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培育研究

2.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培育研究

3.海宁东部新城产城融合研究

4.房地产去库存与供给侧改革研究

5.海宁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研究

6.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

7.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8.互联网+应用研究

9.担当型领导干部的培育机制研究

10.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研究

11.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研究

12.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强镇富村机制研究

13.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创新研究

14.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城市研究

15.完善新居民管理、发挥新居民作用研究

16.海宁维稳机制创新研究

17.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社会保障、扶贫等民生问题研究

18.“三社”( 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工作)机制政策研究

19.生态文明、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研究

20.法治海宁建设与依法行政研究

2016年海宁市社科联规划课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