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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6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6-03-07    作者: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6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2016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嘉兴,关注现实,把握前沿,紧紧围绕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突出问题意识,强化服务决策导向,重点研究“十三五”时期影响我市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打造全面小康社会“标杆的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具体要求

1.今年课题申报分为三个类别,即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含红船精神理论研究)和自选类,统一申报,分类评审。其中:应用对策类、地方历史文化类课题面向所有申报对象;自选类是指除上述两类之外的其他课题,此类课题仅限于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县(市、区)社科联申报。

2.申报应用对策类的课题仅限于《选题方向》(附件1)研究内容,申报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否则,不予评审;地方历史文化类和自选类课题不设选题方向。

申报者要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确定申报选题,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应用对策研究要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5日,请申报者在此之前将《2016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送交科技服务部,经汇总后再送市社科联。经评审后列为2016年嘉兴市社科研究入围课题。

5.申报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成果要报,课题成果必须在10月10日之前完成,经评审后再予立项。

凡是高校、党校系统和市级机关部门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其他单位申报立项的课题列为市社科规划课题或市社科联重点课题。

6.市级领导的课题不列入申报范围。省级单位和市科技局、市咨询委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否则,将按撤题规定处理。各市级学会立项的优秀课题,可以同时申报。

附件:1.2016年嘉兴市社科研究应用对策类课题选题方向

2.2016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

附件1

2016年嘉兴市社科研究应用对策类课题选题方向

1.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标尖”补齐短板研究

2.传承弘扬红船精神研究

3.省级以上改革试点研究

4.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5.互联网经济强市建设研究

6.特色小镇发展研究

7.深化接轨上海研究

8.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9.深化生态环境治理研究

10.深化法治嘉兴建设研究

11.强化社会治理和风险防控研究

12.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研究

13.建党圣地打造党建高地研究

14.嘉兴中心城市功能提升研究

15.提升镇村建设水平研究

16.媒体融合发展研究

附件2 2016年嘉兴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