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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第二批院级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5-09-21    作者: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现开展我院2015年第二批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一、重大及重点教学改革项目

1.研究范围

根据我院建设应用型大学的要求,按照“差异化、职业化、国际化”的战略发展方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导向,探索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发展的全方位适应,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

以提高学生应用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导向,进一步深入研究“职业化”培养要求,发挥“差异化”优势,按照理论课程“必须、够用”的原则重构课程体系、重组课程内容,切实加大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计划的学分比重,达到实践教学学分占35%以上的要求,显著提高选修课学分比例,达到45%以上比例,让学生有更多的选择权。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衔接,拓展校企合作方式,充分运用校内外各种教学资源,不断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

选题要面向我院实际,重视实践应用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实效性。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

2.立项类别

(1)重大教学改革项目

选题要以学院加快应用型建设的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我院各教学部门的创新实践作为研究对象,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新机制、新模式,构建“多平台协同培养”的长效机制,创新学生自主学习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建设具有我院特色的、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实践教学体系。成果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能够推出高质量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研究项目。

申报该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主持院级相关教学科研课题的经历。

(2)重点教学改革项目

选题要侧重应用研究,着眼于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某些关键环节、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中的重点问题。研究与改革成果要能有效解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要具有较强的研究针对性和应用实效性,能够在工作中进行实质性推广应用。

申报该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经验与能力。

(3)重点教学改革项目专项课题

①课堂教学改革重点课题

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解决“如何教”的问题,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本项目有如下要求:

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成果形式为①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报告;②改革后的课堂教学方案;③改革后课程评价考核方案。

申报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研究专项重点课题

面向我院2014年和2015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22项)指导教师的专项。

指导教师工作指南详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主要研究指导教师在项目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或对项目各阶段指导工作的特色、方法、成效、经验等的总结和推广。创新训练项目强调以“研究过程”为主,强化创新实践能力和个性潜质培养;创业训练项目强调“创业训练”为主,强化就业与创业能力的培养;创业实践项目强调自主立项、真实创办企业的实践过程,强化就业与创业能力的培养。

③实训中心研究专项重点课题

面向我院跨专业综合实训中心、金融实训中心、广告创意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实训中心、法务实训中心、外语自主学习体验中心的专项教学研究,以及信息分院、人文与艺术分院、外国语分院、法学专业的《综合专业实训》教学研究。

主要研究在校内现有实训中心教学平台环境下,结合专业与课程建设,进行实训项目开发。可以是实训项目教学方案、实训项目教学团队建设方案、实训项目教学资源建设方案等。重点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综合实训项目的开发。

3.建设经费

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10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1年,其中课堂教学改革重点课题和实训中心研究专项重点课题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6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已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只立项,经费不再重复投入。

二、一般教学研究课题

1.研究范围

一般教学研究课题着重于研究和解决教学和管理环节的具体问题。

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主要围绕课程教学(含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研究与改革探索。教师在申报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前,一般应有相关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的前期成果。

教学管理研究课题主要围绕规范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主题,开展教学管理研究。鼓励教学管理人员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总结经验,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和简化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思路和建议。课题成果可以是针对各分院、中心(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规划、设想、制定相关制度、工作流程等。

在一般教学研究课题中设置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专项课题。专项课题选题应紧密结合青年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以鼓励青年教师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2.建设经费

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建设期1年,学院提供3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根据人才培养与专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教学与发展中的问题,确定重点突破的难点和重点发展的方向,组织骨干力量申报重大与重点项目。

2.项目立项和结题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请查阅《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要求及注意事项》(附件2)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及注意事项》(附件3)

3.所有项目立项后拨款经费50%,结题后拨余款。经费管理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财院东教〔2010〕46)执行。

4.教学研究课题不是纯理论、模式研究,重在实践探索。对于研究内容空泛、问题针对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日常工作罗列、工作总结性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5.已主持同类主题的教学研究项目且至今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申报本年度教学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部门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院级教学研究课题。

四、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4),一式两份,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5年11月6日前由部门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5),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祝彩群,87571192。

附件1:2015年第二批院级教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要求及注意事项

附件3: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及注意事项

附件4: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5:东方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