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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再次征集海宁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5-04-01    作者:    点击数:

各部门、各分院:

前期海宁市社科联已向各团体会员、理事单位下发了课题征集通知,但征集到的课题内容涵盖面不广。为进一步拓宽参与面,扩大涉及面,提升课题的申报质量,特面向全市开展第二次课题征集。

1.本次课题申报分为两大类,即指南类和自选类,统一申报和评审,两类课题均面向所有申报对象。

2.申报指南类课题必须符合《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此方向设计具体题目,否则,不予评审;自选类课题不设选题方向。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3日,请申报者填写《2015年海宁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详见附件3)一式2份(包括电子稿)交行政楼A305科技服务部办公室。

5.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选题内容、申报者的论证、设计内容、研究力量等情况,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列为海宁市社科研究入围课题的,由市社科联发文公布。

6.入围课题成果必须在9月30日之前完成,对按时完成的课题给以立项,并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立项课题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给以奖励。

7.市级领导的课题和已被有关部门(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列入申报范围,各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立项的优秀课题,可以申报。

8.在第一次征集(已于3月20日前完成)申报的课题不再重复申报,不同选题且符合第3项要求的还可申报。目前,还未申报课题的各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详见附件2)本次申报课题应当在1个以上。

附件:1.2015年海宁市社科研究指南类课题选题方向.doc

3.2015年海宁市社科研究课题申报表.doc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