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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嘉兴市第20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24    作者:    点击数:

各分院,各部门:

现将嘉兴市第20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和范围

1.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两为”方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

2.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嘉兴社会科学》上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学术资料整理、普及读物和论文、研究报告等),字数必须达到3000字以上。

3.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由我市作者撰写、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完成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确标示的成果。

4.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同一作者所撰写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论文的形式申报。

5.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6.市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纯属工作范畴的调研成果,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申报办法

1.申报者根据参评条件和范围,填写《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连同研究成果,报科技服务部,市社科联不受理作者本人的直接申报。

2.《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3份,用A4纸双面打印。

3.研究成果一式9份,其中1份必须是原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形式的,其复印件不得出现作者的单位和姓名。

4.反映成果应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佐证材料一式2份。

5.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

三、优秀成果的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由嘉兴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附:嘉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