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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征文活动和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

时间:2012-04-19    作者: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征文活动和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2年4月20日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和《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要求做好征集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征文活动

1、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以科技资源科普化为主题,重点围绕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科普化、大学和科研机构对社会开放、动员科技人员从事科普活动等相关内容撰写论文。

2、征文要求

请根据征文主题准备相关论文,要求突出重点、层次清楚、观点鲜明、论证有据、对策具体、有所创新。字数不超过4000字(含3级标题)。

请将论文电子版(版式A4纸、4号仿宋字体)于4月23日前上报科技处(含电子版)。入选论文将印制论文集,并受邀参加专题研讨活动。

二、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

1、推荐范围

科普图书指在新闻出版机构登记、有正式书号的作品(含译著和再版图书),原则上应是2001年后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影视作品指由机构或个人制作,拥有知识产权的电影、电视和动画片等。

2、推荐要求

(1)作品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2)作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

(3)作品形式活泼、内容丰富,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4)作品具有原创性。

3、评议办法

由科技部政策法规司、中宣部宣教司、中国科协科普部组成的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议小组,对推荐科普作品进行评议,确定一批优秀科普图书和优秀科普影视作品。公示无异议后将被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颁发证书并向社会推荐。

4、推荐方式

(1)由推荐单位填写《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一式6份,同时提交科普作品6份(套)。成果原件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2)推荐截止日期:4月23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