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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2-05-18    作者: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财经学院科研处《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东方学院老师申报要求的报送材料请与2012年5月25之前送交科技服务部,统一递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丹 87571522

科技服务部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扎实推进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今年省教育厅继续在厅科研项目中面向专职辅导员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项目为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为学校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

(二)申报者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辅导员工作论坛及委托课题除外) 。

(三)申报者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

(四)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可行,要着重研究解决我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五)申报者已在承担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

三、申报办法

(一)实行限额网上申报。我校可申报1项。

(二)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各校科研管理部门须会同学工部门在网上注册,在注册第一步“选择所属学校”时,请选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并注册一个院级管理员账号,同时项目申报者应注册普通会员账号,否则无法进行项目申报。

(三)申报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从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四)各学院须提交项目《申请书》2份和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于528日上午1130前报科研处。联系人:邵宜添,电话:87557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