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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转发创业学院《关于组织我院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5-10-13    作者:    审核:会计管理    点击数:

会计学院各老师与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136号)文件要求,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创业学院将于近期组织2025年度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院级)中期检查。现转发创业学院《关于组织我院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请会计学院各老师与学生及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请会计学院相关老师与学生于103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1213766@qq.com,纸质版交至4J-514办公室,会计学院将统一汇总、初审,并提交创业学院。

其他要求详见转发的通知原文:关于组织我院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业学院

会计学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7815912935。


会计学院

20251013



关于组织我院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136号)文件要求,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创业学院将于近期组织2025年度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院级)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对象为2025年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由创业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三、检查材料

1.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组需上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请在系统中填写并下载。填报说明,见附件2)。其中国家级项目还需要另外上交一份阶段性成果汇报PPT

2.中期检查报告的内容,请根据项目合同书和承诺书要求,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系统规范填写并下载,填写中期报告前,必须按要求在系统中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报告中必须包含项目阶段性成果,结果扫描件可以附件形式上传和提交。申请项目调整的项目,请在系统中提交项目调整申请,并提交纸质项目调整表(附件3)

四、材料提交

1.各项目团队提交材料至二级学院。纸质材料一份(PPT只需要提供电子版,无需纸质版),封面页单面打印,其余页双面打印;电子版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名称”命名。如有项目延期,项目成员或指导教师更换等情况,申请材料与本次检查材料一起提交。材料提交至二级学院时间:20251031日前。

2.各二级学院汇总、初审材料,提交至创业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汇总信息,填写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汇总表及各项目报告书须由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至创业学院(1号实验楼512);电子版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夹,以“xx学院+大创项目检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451775989@qq.com。材料提交至创业学院时间:2025113日前。

请项目所在二级学院与项目指导教师高度重视,本次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中止经费投入。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创业学院训练中心。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7571079

附件:1. 2025年度中期检查名单

2. 系统填报说明

3. 项目调整表

4. 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

创业学院

202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