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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8 作者: 点击数: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记实量化综合测评办法》(浙财大东〔2017〕167号)文件精神,分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结合考核标准,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根据每位学生情况,对照考核办法,逐个审议。现将2017-2018学年会计分院学生记综合测评成绩汇总公示下:(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9月30日下午四点前与学生办公室联系,地址:4号教学楼508,电话:87571195,邮箱:101635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