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方法》(浙财大东〔2018〕168号)文件精神,分院成立评奖评优审核小组,结合评奖评优细则,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根据每位学生实际情况,逐个审议,确定2018-2019学年会计分院初评名单。现将各班名单公示如下:
见附件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下午5:00前反馈至会计分院学生办公室,办公室地址:4教508办公室,联系人:牟老师,联系电话:87571197,邮箱:3358166741@qq.com。
上一篇:2018—2019学年会计分院省政府奖学金名单公示
下一篇:2018-2019学年会计分院学生奖学金汇总公示
Copyright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电话:(86)573-87571010 | 传真:(86)573-87571010 | 邮编:314408
微信
微博
直播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