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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1 作者: 点击数: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文件精神,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学生申请,分院审核,确定2018-2019学年会计分院省政府奖学金初评名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见附件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23日下午5:00前反馈至会计分院学生办公室,办公室地址:4教508办公室,联系人:牟老师,联系电话:87571197,邮箱:33581667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