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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30 作者: 点击数:
经各团支部推荐和考察,会计分院团委审议通过,认为认为王婧文等93位共青团员,符合“推优”条件,确定为拟“推优”对象。
公示期自2020年3月30日至4月1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团支部、分院团委反映。
会计分院团委:
联系电话:0573-87571195(成老师)
电子邮箱:12638296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