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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7 作者: 点击数:
根 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 2024 届浙江省普通高等 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49 号文件精神 要求,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学生申请,会计学院审核,确定会计学院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3月9日16:00前反馈至会计学院学生办公室,办公室地址:4教508办公室,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195,邮箱:4517759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