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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12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会计学院成立评奖评优审核小组,结合评奖评优细则,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学生申请,会计学院审核,确定2019-2020学年会计学院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7会计1班 吴银燕
17资本运营班 金丽萍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14日16:00前反馈到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J-508)。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