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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26 作者: 审核:会计管理 点击数: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8号)文件精神,会计学院成立评奖评优审核小组,结合评奖评优细则,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根据每位学生实际情况,逐个审议,确定2019-2020学年会计学院学生奖学金初评名单。现将各班名单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27日16:00前反馈至会计学院学生办公室,办公室地址:4教508办公室,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195,邮箱:12638296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