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会计分院2015-2016学年优秀教师结果公示

时间:2016-06-2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会计分院经民主评选,分院评优考核小组研究决定,推荐章琳、潘霄雅为2015-2016学年优秀教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1日-2015年6月25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6月25日前反馈到书记邮箱:kjshuji@163.com

联系电话:87571188

会计分院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