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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会计分院2016-2017-2学期课程助理选拔的通知

时间:2017-02-20    作者:    点击数:

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分院拟对分院月考的课程配备课程助理,现初步拟定相关规章制度如下:

一、选拔标准

报名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门课程的先修学生;

2.绩点在专业排名前20%且该门课程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

3.学有余力,语言表达能力佳,工作认真负责,有耐心和热情;

4.无违纪行为。

二、报名方式

1.学生自荐;

2.在学生有担任课程助理意向的前提下由任课老师推荐。

三、选拔方式

1.办公室审核,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2.分院审批确定入选课程助理的名单。

三、工作职责

1.协助教师批改作业;

2.收集和总结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反馈给教师;

3.协助教师辅导、梳理知识点,完成每周一次的答疑工作;

4.完成任课老师和教学管理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考核标准

课程结束后对课程助理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由三部分组成:

1.任课老师的评价占50% ;

2.课程助理所带班级同学的评价占40%;

3.分院教学主管的评价占10% 。

五、其他

1.原则上每门课程每个自然班配一名课程助理。

2.课程助理通过选拔后,将对其进行相关培训,以提高课程助理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附件表格.doc

会计分院

201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