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分院拟对分院月考的课程配备课程助理,现初步拟定相关规章制度如下:
一、选拔标准
报名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门课程的先修学生;
2.绩点在专业排名前20%且该门课程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
3.学有余力,语言表达能力佳,工作认真负责,有耐心和热情;
4.无违纪行为。
二、报名方式
1.学生自荐;
2.在学生有担任课程助理意向的前提下由任课老师推荐。
三、选拔方式
1.办公室审核,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2.分院审批确定入选课程助理的名单。
三、工作职责
1.协助教师批改作业;
2.收集和总结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反馈给教师;
3.协助教师辅导、梳理知识点,完成每周一次的答疑工作;
4.完成任课老师和教学管理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考核标准
课程结束后对课程助理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由三部分组成:
1.任课老师的评价占50% ;
2.课程助理所带班级同学的评价占40%;
3.分院教学主管的评价占10% 。
五、其他
1.原则上每门课程每个自然班配一名课程助理。
2.课程助理通过选拔后,将对其进行相关培训,以提高课程助理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附件表格.doc
会计分院
201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