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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13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会计分院经民主评选及评优考核小组研究后作出如下决定,现予以公示。
1.2017-2018学年优秀教师:孙玉琴
2.2017-2018学年先进工作者:施园园
公示期: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15日
如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反馈到书记邮箱:kjshuji@163.com
联系电话:87571188
会计分院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