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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会计学院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级、拟推荐优良示范班级公示

时间:2024-04-30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建设浙财大东方学院一三五九学生工作体系,打造五度中学风建设有力度,发挥先进集体的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团结进取,奋发成才,促进优良班风、学风、校风的形成,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比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计学院经班级自主申请,学院讨论,评比优良学风班级共5个,其中拟推荐2个优良学风示范班级。根据东方学院学生工作部意见及4月30日的公示反馈,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

优良学风班级:21审计1班、22会计2班、22资评1班、23审计2班、23ACA班

拟推荐优良学风示范班级:22会计2班、21审计1班


公示期: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16日16:00前反馈至朱老师

联系人:朱老师

邮箱:7671792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