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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会计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公示的通知

时间:2025-06-27    作者:    审核:会计管理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院东〔2022〕13号)以及《会计学院教学业绩考核细则》等文件精神,经会计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现将2024-2025学年会计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27日-2024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实施细则和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30日16:00前反馈至会计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757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