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25〕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评审,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优秀(5人):张莹莹、郦姝绮、朱雨璇、严倩、任可好
合格(22人):罗立、沈黎玮、章钦沁、朱依琳、李铭、罗梅、安奕虹、李尚阳、孙玉琴、王征、杨萱、蒋宇、孙刚、赵丹、王诗苇、曾庆超、赵泽宇、张捷、王一子、何新荣、董之懿、朱文律
公示期: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反映,电话:87571199。
会计学院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