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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5-06 作者: 审核: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七届“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会计学院成立“励志之星”评审小组,结合评审条件和细则,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根据每位学生实际情况,逐个审议,确定第十七届“励志之星”拟推荐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23会计1班 裴豪艳
24会计2班 林瑞洁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8日16:00前反馈至会计学院学生办公室。
办公室地址:4教512办公室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98
邮箱:1874715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