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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9-28 作者: 审核: 点击数:
关于成立会计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的公示
全院师生:
为认真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大东[2021]122号)的要求,决定成立会计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及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现将具体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组长:来明佳、钱璐
副组长:陈趣、许诺
成员:章钦沁、朱依琳、李铭、张莹莹、罗梅、安奕虹、李尚阳
会计学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