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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会计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的公示

时间:2026-09-28    作者:    审核:    点击数:

关于成立会计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的公示


全院师生:

为认真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大东[2021]122号)的要求,决定成立会计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及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现将具体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组长:来明佳、钱璐

副组长:陈趣、许诺

成员:章钦沁、朱依琳、李铭、张莹莹、罗梅、安奕虹、李尚阳


会计学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