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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学院2022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10-13    作者:    点击数:

各位老师、2018级学生(含20级专升本)各班:

现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2018级(含2020级专升本)各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工作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院东〔2021〕141号)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毕业实习采用“校友邦”实习实践教学平台,请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认真学习《使用校友邦注意事项》(附件1)。请指导教师通过“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指导实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二、进一步落实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各个校外实习基地每学年应承担一定数量的实习任务,能够为学生提供足够的独立实习岗位,切实提高实习基地使用率。

三、鼓励各专业选聘实习基地和其他实习单位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学业与职业发展需求选择实习岗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实习岗位选择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制订及毕业实习要求应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符,与应用型专业建设目标相匹配。

五、毕业实习管理制度、教学文件规范,全体师生知晓并执行认真,实施的记录文档齐全。

(一)毕业实习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领导机构;

(二)毕业实习过程管理材料应及时录入、上传“校友邦”实习实践教学平台,包括教学计划、工作安排、评分标准等;

(三)毕业实习校内外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2)、实习基地情况一览表(附件3)、成绩统计分析表(附件4)等数据表格可参考“校友邦”实习实践教学平台“统计报表”栏目,及时进行汇总及数据统计分析;

(四)做好毕业实习成果材料的存档工作,包括毕业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及其他相关实习材料;

(五)做好毕业实习总结材料,总结毕业实习环节的成效和经验。

六、完成时间。请于2022年4月15日(校历第8周)前完成毕业实习。各类毕业实习相关规定、要求、材料、各类表格等可在教务内网“实践教学—毕业实习”栏查阅下载。

七、2022届毕业实习材料采用无纸化提交和存档方式。

会计学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