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要求,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会计分院拟定于4月28日对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工作,需提交材料如下:
1.毕业论文定稿(pdf版)
2.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Excel和签字后的pdf版各一份)
请于4月27日前发至分院邮箱,论文命名方式请严格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导师姓名”的格式命名,最后打包命名为“导师姓名(人数)”。
检测结果建议及处理方法: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处理方法 |
文字复制比≤30% |
通过检测 |
可参加一辩 |
30%<文字复制比<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修改后重新查重低于30%可参加一辩 |
文字复制比≥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直接二辩 |
重复率在30%-50%之间的论文修改后由学生自行去图书馆查重,查重报告电子稿先由导师自行存档,图书馆盖章的纸质稿由导师于5月5日(周日)前交至办公室。
会计分院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