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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会计分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进行检测的通知

时间:2019-04-12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2013〕26号)要求,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会计分院拟定于4月28日对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工作,需提交材料如下:

1.毕业论文定稿(pdf版)

2.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Excel和签字后的pdf版各一份)

请于4月27日前发至分院邮箱,论文命名方式请严格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导师姓名”的格式命名,最后打包命名为“导师姓名(人数)”。

检测结果建议及处理方法: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处理方法

文字复制比≤30%

通过检测

可参加一辩

30%<文字复制比<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修改后重新查重低于30%可参加一辩

文字复制比≥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直接二辩


重复率在30%-50%之间的论文修改后由学生自行去图书馆查重,查重报告电子稿先由导师自行存档,图书馆盖章的纸质稿由导师于5月5日(周日)前交至办公室。



会计分院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