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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分院2018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12-22    作者:    点击数:

各位老师、2014级学生各班: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现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4级各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工作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浙财院东〔2011〕109号)执行。

请各位老师按以下要求做好毕业实习指导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各个校外实习基地每学年应承担一定数量的实习任务,能够为学生提供足够的独立实习岗位,切实提高实习基地使用率。

二、鼓励各专业选聘实习基地和其他实习单位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学业与职业发展需求选择实习岗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实习岗位选择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毕业实习质量应与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相符,与应用型专业建设目标相匹配。

四、毕业实习管理制度、教学文件规范,全体师生知晓并执行认真,实施的记录文档齐全。

各分院应将实习过程中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

1.毕业实习管理规章制度、组织领导机构;

2.毕业实习过程管理材料,包括教学计划、进度安排、评分标准等;

3.毕业实习校内外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附件1)、实习基地情况一览表(附件2);

4.毕业实习成果材料,包括毕业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及其他相关实习材料;

5.毕业实习总结材料、数据分析,包括中期检查情况、总体质量情况、成绩统计分析表(附件3)、工作亮点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五、在吸取历年毕业实习抽查的反馈意见基础上,总结毕业实习环节的成效和经验。

六、2018届毕业实习材料采用无纸化提交和存档的方式。

2018届本专业毕业实习材料及撰写规范.zip

会计分院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