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3〕140号)以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会计分院内部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会【2013】14号),现将会计分院申请内部转专业的三位学生予以公示。
董悦,学号1520110115,原审计学专业,申请转入会计专业, 平均学分绩点4.56,专业排名第17。
何静,学号1520110117,原审计学专业,申请转入会计专业,平均学分绩点4.64,专业排名第13。
何俪俪,学号1520110118,原审计学专业,申请转入会计专业,平均学分绩点5.14,专业排名第4。
如有情况须反应,请于9月26日前反馈至4J-50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