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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院关于布置2014级城乡调查与2013级阶段实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24    作者:    点击数:

各导师、2014级各班学生、2013级各班学生:

根据浙财大东教〔2015〕31 号的通知精神,会计分院对2014级各专业城乡调查、2013级各专业阶段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1.导师、学生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学校要求全面完成城乡调查与阶段实习的各项工作。

2.导师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安排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以明确城乡调查与阶段实习的目的、内容、形式及各项要求,并和学生做好联系沟通工作,以免因通信不畅影响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4.学生应积极主动联系导师,汇报实习工作,交流实习中遇到的问题,以便更好地完成城乡调查与阶段实习任务。

城乡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规范及格式规范示例.rar

本专业阶段实习报告撰写规范及格式规范示例.rar

双专业阶段实习报告撰写规范及格式规范示例.rar

会计分院

201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