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东教通〔2012〕98号
各分院(部)、2013届毕业生:
学生学籍信息是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借鉴作用。为规范我院学籍管理,按照学生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要求,请各分院(部)统一协调,共同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卡基本信息的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负责核对,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
1.基本信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维护】-【个人信息】,核对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籍状态。如有错误,由各班学习委员集中本班学生更正信息,填写《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附件1),并汇总到各分院,由分院上报教务管理部登记修改。(涉及学生身份证信息更改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户籍证明)
2.学习简历: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信息维护】-【学习简历】,只需填写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两部分内容。填写格式见页面说明,该简历信息与学籍卡等档案信息关联,每位学生务必慎重填写!
二、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学业成绩单:由教务管理部组织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13年5月31日。
三、学生奖惩信息: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分院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
四、学生党团关系(政治面貌等):由人事组织部负责录入系统,截止时间2013年5月31日。
附件1:《学生学籍信息勘误表》
教务管理部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