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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课时费预发的通知

时间:2012-05-04    作者:    点击数:

各分院、部门: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时费发放工作即将开始,教务管理部已对本学期教师课时费进行预计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课时费仍按“预发+结算”的方式,课时费的70%在5月至8月进行预发,剩下的30%在9月、10月进行结算并发放。

二、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补贴为68元/当量,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补贴为64元/当量;超定额工作量部分在学年结束后核算与发放。

三、管理岗位人员承担课堂教学工作量的课时费发放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5月10日前各位任课教师需登录【工作量系统】,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核对方法见附件2,由教师本人操作)

五、5月15日前各分院、部门教学主管将本部门教师70%的课时费发放总金额以书面形式、电子表格形式一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

六、各分院在预发期间每月的15日前将每位老师当月的课酬在 “酬金系统”中录入完成并告知计划财务部,以免影响正常发放工作。

七、教学工作量计算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东[2011] 13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以执行教学任务为准。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工作量系统操作说明》

教务管理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