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25届各班同学: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现安排2025届各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毕业实习工作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浙财院东〔2021〕141号)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毕业实习采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原名为毕业论文 (设计) 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系统)”。登陆地址:教务管理部网站—智慧教务—实践教学管理系统—账号与初始密码均为学号(也可直接访问http://bylw.zufedfc.edu.cn:9001/index.aspx登陆,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请学生和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学生需在系统中完成以下任务:
(1)学生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生在实习前,须在系统中录入实习单位。
(2)实习过程中,学生需要以周记形式(每篇字数300-500字左右)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并上传系统交由指导教师审核。实习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3)毕业实习结束时,按规定时间把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附件2)扫描成PDF并上传至系统,同时将经由导师指导后的《毕业实习报告》(附件3)PDF版上传至系统。指导教师根据和学生的沟通情况以及学生上传的毕业实习材料,在系统中进行成绩评定。实习报告中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2.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制订及毕业实习要求应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符,与应用型专业建设目标相匹配。指导教师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学业与职业发展需求选择实习岗位,并对学生实习岗位选择提出指导性意见。导师与学生可参阅《2025届毕业实习各专业实习大纲》(附件4),无需提交系统。
3.指导教师应充分认识学生毕业实习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为应对突发情况,应做好必要的毕业实习应急预案。
4.毕业实习管理制度、教学文件规范,全体师生知晓并执行认真,实施的记录文档齐全。
5.及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1)学生:实习单位信息录入(实习开始前,系统录入实习单位信息)
(2)学生:毕业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附件2填写、盖章、扫描PDF上传)
(3)学生:毕业实习报告(依据附件3范例撰写、经指导定稿后PDF上传)
(4)学生:毕业实习周记八篇(实习时间要求8周、系统填写并导师审核)
(5)导师:毕业实习质量评价表(指导老师在系统内填写)
(6)导师:毕业实习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在系统内评分)
6.完成时间。请于2025年4月21日前(校历第十周)完成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时间要求不少于8周。
会计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