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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布置2024级专业实践(1)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17    作者:    审核:会计管理    点击数:

各位2024级专业导师、2024级各班学生:

会计学院专业实践(1)拟采用阶段实习的方式实施,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1. 导师、学生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学校要求全面完成阶段实习的各项工作。

2. 导师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安排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以明确阶段实习的目的、内容、形式及各项要求,并和学生做好联系沟通工作,以免因通信不畅影响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鼓励专业导师采取项目式实践方式组织本次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表(详见通知附件:关于2024级本科生专业实践1、2025级本科生社会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明确项目的实践教学目标、内容、形式,提交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等,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于618日前报送教务管理部备案。具体工作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项目式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参与项目式实践的同学请关注教务管理部后续通知,请注意学委群的相关信息,参与了项目式实践小组,即不再参与由导师指导的阶段实习。

4. 学生应积极主动联系导师或暑期实践项目负责人,汇报实习工作,交流实习中遇到的问题,以便更好地完成阶段实习任务。

5. 阶段实习的成果材料包含《专业实践(1)实践报告》(简称“阶段实习报告”)和《专业实践(1)学生手册》(简称“阶段实习手册”),导师应基于上述两份材料鉴定实习成效并给予成绩评定。

6. 本次阶段实习的成果材料采用无纸化提交和存档的方式,无需打印成纸质稿。成果材料完成后,学生自行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http://bylw.zufedfc.edu.cn:9001)中提交,系统提交的材料版本请确认是PDF版本的《专业实践(1)实践报告》和《专业实践(1)学生手册》(由于系统归档等原因,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于9月底至10月初,届时材料上传会由学委群另行通知“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具体操作可以参考教务管理部《关于启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社会调查、专业实践模块的通知》(http://jw.zufedfc.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39&wbnewsid=17050)。

7. 阶段实习材料范本请参考:《附件1:会计学院专业实践(1)实践报告(阶段实习报告)格式规范示例》和《附件2:会计学院专业实践(1)学生手册(阶段实习手册)范本及说明》。

8. 参加学院及其他二级学院各项暑期实践项目的,应按照相关项目要求进行实习并提交材料,相关组织与管理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及项目负责人负责,阶段实习成果材料与成绩由项目负责人提供。


                                                                                     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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